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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逾期未验收项目终止结题的公示

来源:本网 | 2022-08-08

  各有关单位:

  根据《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清科〔2015〕29号)等有关规定,经专家评审等相关程序,拟对逾期未验收项目予以终止结题。现公示相关项目情况(见附件),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-6月2日。

 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终止项目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,复核申请应明确复核的内容及理由。单位提出复核申请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,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;个人提出复核申请的,应签署真实姓名,注明联系方式。凡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的,我局将不予受理。

  联系人:朱雪芬

  电 话:0763-3361417

  地 址: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9号之3科技服务生活大楼

  邮 编:511500

  附件:拟终止结题项目公示信息表.pdf

 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

2022年5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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